同舟文化虚假宣传诱导签约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LNUDTMPd
吉林省同舟文化诱导签约并霸王条款催收 事情经过: 我于2026年2月3日,在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诱导和夸大承诺下:以“高薪兼职视频剪辑”、“简单易学”、“保证接单”,匆忙签订了《*台服务规则合同》。但签约后一个月我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免除对方责任、加重我方义务、排除我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例如:不予退款、单方面解释权、高额违约金,且该公司承诺的服务内容模糊不清,与签约前的宣传严重不符。其通过名为“协易付”的第三方*台,以短信形式对我进行催收。短信称我“订单交费失败”,威胁我将“合同违约产生负面影响”,并引导我向“协易付”支付费用。然后2026年3月4日我因害怕被法院起诉,故将第一个月的599元支付。他们加我的时候跟我说有什么高薪接单剪辑的,然后说什么一单可以赚二三十块钱,结果给我的第一单就3块钱。一个3分钟多的视频,3块钱。在外面市场价肯定不是这个价吧。这属于欺*消费者。 侵害权益: 1. 公*交易权受侵害:被诱导签订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霸王合同。 2. 知情权与反悔权被剥夺:签约过程仓促,签约后立即提出异议却被无视。 3. 财产安全受威胁:利用无效合同,通过非正规支付*台“协易付”进行催收。 4. 涉嫌欺诈与恶意营销:以虚假承诺诱导签约。 我的诉求: 1. 立即停止所有催收:要求吉林省同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协易付”*台立即停止所有短信、电话等形式的催收行为。并且退还我的第一期费用 2. 移交监管部门:因其行为已涉嫌合同欺诈,请求消费保*台将线索移交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 3. 警告与公示:在消费保*台公示该公司的不法行为,警示其他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