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好借违规收取担保费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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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58好借*台有两笔已结清借款,*台在未提供任何实际服务的情况下,违规收取高额担保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属于变相收取高利贷利息,严重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具体借款及收费明细如下: 1. 第一笔借款: 借款金额50000元,借款日期2024年3月7日,期数12期,每期收取担保服务费210元+咨询服务费225元,合计收费5220元。 2. 第二笔借款: 借款金额40000元,借款日期2025年2月17日,期数12期,每期收取担保服务费168元+咨询服务费180元,合计收费4176元。 两笔借款总计违规收费9396元。 *台在借款时强制、诱导收取所谓担保费、咨询费,但本人从未实际享受任何担保服务或咨询服务,上述费用均为变相抬高借款利率,属于违规收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各类服务费、担保费、咨询费均应计入综合资金成本,不得变相突破利率上限;未实际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属于违规收费,应予退还。 现本人正式要求: 1. *台立即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担保费、咨询费共计9396元; 2. 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处理方案及退款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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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51条,仅持牌融资担保公司可收取担保费,不得收取咨询费、服务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且所有费用须计入综合年化。请贵方明确:我的借款中,哪些是持牌担保公司收取的合法担保费,哪些是违规收取的其他费用?请提供收费依据与持牌资质,并退还违规收费,重新核算合法利率。 根据监管规定,助贷*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仅持牌融资担保公司可收取担保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咨询、服务、管理等费用,且综合资金成本不得超标。贵方若存在拆分收费、隐藏费率、无资质收费,均属违规。请立即提供对应持牌担保机构资质与收费明细,限期整改并退还违规费用,否则我将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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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明确告知*台“可以回电,但我只接受在电话中明确给出退费方案,我的诉求写的很清楚,也都有佐证材料。如实反馈。不接受继续推诿或解释条款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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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金融监管部门明确禁止以担保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抬高利率。贵*台的收费模式本质是拆分利息、规避监管,已违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收费条款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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