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盛世明德教育未缴学费致无法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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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下属的深圳市明德盛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签订《盛世明德教育-教学服务协议》,约定由该分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专科升本科学历提升相关教学服务。 为履行协议,申请人通过“学易分期”*台分两笔贷款缴纳相关费用: 1. 第一笔贷款:借款金额7480元,借款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2. 第二笔贷款:借款金额7182元,借款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 上述两笔贷款资金均于放款当日被被申请人占用,共计14662元。其中,被申请人仅向学校缴纳了部分学费:专科1800元、本科3400元,合计5200元;尚有专科2700元、本科3400元,合计6100元学费未缴纳至学校。 协议签订后,被申请人未按约定足额缴纳学费,导致申请人在2026年1月10日因欠费无法预约论文答辩考试,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学业进度和毕业计划。同时,该分公司后续相关工作人员失联、办公场所关闭,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申请人的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此外,上述两笔贷款均已结清,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不仅占用了申请人的6100元未缴学费本金,还导致申请人额外承担了3362元的贷款利息及服务费成本,同时因无法约考论文造成了学业延误,给申请人造成了双重实际经济损失。 且一直与涉事公司联系不上,涉事公司拒绝沟通,我现在要求立即退还我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