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赢卡贷违规高利放贷致逾期

网友保保_4yPEPRA2

处理中

一、借款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6 年 1 月 16 日通过小赢卡贷*台申请借款,具体信息如下:借款本金35,000元,分期12期,每期还款3,515.82元,总还款额42,189.84元,总利息7,189.84元。经使用金融行业通用的IRR内部收益率法精确计算,该笔借款实际月利率为2.9983%,年化利率(复利)高达42.55%,年化利率(单利)为35.98%,已远超*规定的24%司法保护上限,属于违规高利放贷。 二、逾期原因及责任认定 本人在逾期前已提前半个月以上主动与小赢卡贷客服协商,明确要求将利率调整至24%合法范围内(即月供降至3,309.59元),但*台始终拒绝协商、拖延处理,导致本人因无力承担42.55%的超高利率而被迫逾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利率不得超过24%,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该笔借款按24%年化利率计算,每月应还3,309.59元,实际每月多收206.23元,12期合计多收2,474.81元。因此,本次逾期的根本原因是*台违规收取超标利息所致,责任不在借款人,而在*台违规放贷。 三、本人诉求 1. 立即消除逾期记录:因*台违规高息及拒绝协商导致本人被迫逾期,要求中关村银行及小赢卡贷立即向征信机构申请撤销该笔借款的逾期记录,恢复本人征信; 2. 调整利率至24%:将剩余未还期数的利率调整为24%年化,重新计算月供为3,309.59元; 3. 书面确认:提供书面协议确认上述调整方案,并保证不再因此事影响本人征信。 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小赢卡贷实际收取42.55%的年化利率,已严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