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武汉市洪山区李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霸王条款退费不公
网友保保_WVmoCz7A
审核中
1. 我要投诉武汉市洪山区李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正常60元/节,退费只愿按120元/节扣除或按照剩余课时费30%扣除。多次与机构协商无果,要求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整改并退还剩余培训费3843元。 2.原舞蹈课一年课程包4880元,共80节课,目前上了17节课,还剩余63节课共:4880/80×63=3843元,但是他们只愿退剩余课程的70%。 我接受扣已上课程的5%-10%,他们不同意。说我们签了他们的条款,他们的条款退费上文体提示灰色不明显我压根没关注到,这明显不符合校外培训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