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贷违规预扣费及超限收息
网友保保_bhEjAm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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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利率相关规定,本人借款实际情况及应退息费计算如下: 1. 实际本金认定:2024年09月07日,合同放款金额为12,500.00元,但当日被预先扣除404.00元(收款方为上海烈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到账可用资金仅为12,096.00元。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之规定,本次借款合法本金应认定为12,096.00元。 2. 合法利息上限计算:借款期限为2024年09月07日至2025年03月07日,共6个月(0.5年)。按当前1年期LPR(3.45%)的4倍(13.8%)作为合法利率上限,合法利息应为: 12,096.00 × 13.8%×0.5 = 834.62 合法应还本息总额为: 12,096.00 + 834.62 = 12,930.62 3. 已还款及应退金额:截至2025年03月07日,本人已累计还款13,346.53元,超出合法应还总额部分为: 13,346.53 - 12,930.62 = 415.91 因此,上海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向本人退还违规收取的息费415.91元。 与该公司客服多次联系无果,答复为账单结清不退费等,详见附件2,现恳请监管*台介入帮办。退还超出年化利率红线以上部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