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台维修欺诈及管理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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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0日,本人通过“58同城”*台预约壁挂炉维修.58*台方对接商家为雅兰家电维修。次日上午八点半左右上门维修人员简单检查后称需更换新的主板才能解除故障,本人通过支付宝支付1500元(收款方显示为“华新售后维修部”)。事后发现: 1. 维修过程存在明显欺诈:维修工声称更换了主板,但机器透明面板上的陈年积灰完好无损,且其未提及机器上早已断裂的调温旋钮连接杆。更关键的是,本人壁挂炉购于2018年11月,而内部主板印有生产日期代码“1704”(即2017年第4周生产)。一块2017年生产的原装主板,绝不可能是2026年服务中提供的“新主板”,此客观证据直接证明其未更换主板。后续在*台方投诉商家让其提供相关资质跟维修凭证发票,商家均无回复,而且商家对收取1500元为更换新主板的事实也三次改口,一会书收取的换新费用后续又说收取的维修费用,最后说是换新费用,我在*台多次投诉后让我们选择是商家赔偿五六百还是选择*台给予我二次维修的三百补偿款,我们对于我们提出的多点疑问,商家为何三番五次对维修明目改口,为何没有提供任何自证的维修凭证还有相关的发票!*台方均无回复,反而表达*台方愿意赔偿三百作为我们二次维修的补偿,或者是接受商家的赔偿六百。我们问商家赔偿的是什么,基于什么基础赔偿,*台也毫无反馈跟解释。后续半年的维权,市监再联系*台方以后,*台方给我们还是回复旧的赔偿方案,在此之前*台方说商家已经失联,那么又何来商家愿意赔付六百?真的是可笑至极 2. 58同城*台管理严重失职:本次服务呈现“接单主体(*台显示的‘雅兰家电维修’)、服务主体(身份不明维修工)、收款主体(‘华新售后维修部’)”三方分离的混乱状态。*台客服承认“接单商家不一定是老板自己服务,可能派员工”,这证明*台对服务主体身份完全失控。经多次投诉,*台仅提供一个无法证明与本次服务有关的“曹春升”信息,对实际收款方及上门维修工的身份始终无法提供。该三个所谓的主体名称在税务及工商部门均无登记信息。 3. 维权受阻:事发当晚报警,因服务与收款主体不明,警方以“主体不明”无法立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回复中也确认,*台“无法提供维修工的有效主体登记信息”。 诉求:要求58同城依法承担*台责任,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并对其管理失职行为致歉、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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