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咔休宁加盟店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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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安徽黄山休宁县良咔加盟店(经营者:周立*/休宁*姐) 投诉金额:15928元 投诉要求:全额退款15928元、三倍赔偿、书面道歉 事实与理由: 2025年初,我在休宁县良咔加盟店,被店主周立*以可调理身体,帮我减肥为诱导,支付15928元购买产品。后发现所购商品仅为普通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严禁宣传医疗作用、调理身体。周立*在聊天中多次承诺“调理身体”,朋友圈还宣传治癌、治脂肪肝等,已被临沂315官方电话录音认定为虚假/夸大宣传。 我致电山东良咔运营总部及315核实,总部回复仅为批发公司,无医疗资质,且无法对门店宣传进行有效管控。这直接证明了良咔品牌体系对加盟门店监管严重缺失、系统存在明显漏洞,导致门店肆意违法宣传,坑害消费者。 我是被其违法宣传误导才购买,并非单纯减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请求*台责令对方退款并三倍赔偿。 证据附件: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315录音、产品包装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