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舞健身拒退预付课费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IoekkQ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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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1月3日在郫都区川舞汇郫都区踏舞健身服务部缴纳3000元,购买一年舞蹈课程。现因个人时间安排原因申请退费,机构以各种理由,如霸王条约:以课程原价(虚高且从未有过以该价格出售过课程)扣取已消费课程且收取高额手续费,拒绝退还剩余233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权利的格式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按期限计算的预付式消费,在合同解除后,应按照剩余履行期限与全部履行期限的比例计算应予返还的预付款。同时,因消费者原因退费时,若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折扣商品或服务的,应按折扣价计算已兑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该行为违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规定,恳请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督促机构履行退费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