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呈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付费
网友保保_AR2LwZV3
已完结
原告于2025年9月8日,通过被告机构在某网络直播*台进行的直播宜传活动,了解到被告,被告在直播中引人误解的虚假宜传,诱使原告添加了被告工作人员的微信。添加微信后,被告工作人员继续通过微信向原告进行夸大和虚假的宣传,承诺其服务能带来远超投入的回报,并极力催促原告撒费。在被告的诱导下,原告于2025年9月8日当天,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4981元。付款后,原告发现被告提供的服务与直播及微信沟通中的承诺严重不符,其课程内容质量低劣,根本无法达到被告所承诺的效果,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因此,原告于付款后的第六天通过微信与被告协商,要求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并全额退款。然面。被告仅网同意退还 30%的费用,原告认为,是由于被告的虚假宣传目的无法实现,任完全在被告,被未接受该不公*的退款方案,此后原告推续与被告沟通但被告态度强硬,以已签合网”服务已部分提供”为由,拒绝再次协商,并明确表示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