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瀛花无资质助贷及变相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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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莫广笋 身份证号:372423*********237 手机号:176****0196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德州壹号院C1-2-1101号 被投诉单位: 杭州犇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金瀛花/金瀛分期运营主体) 上海浦东新区金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疑似资方) 恒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疑似合作担保方) 投诉事项:无资质助贷、变相高利贷(年化*60%)、拒不提供借款合同、乱收咨询费/管理费、隐瞒实际资方、恶意抬高逾期金额 一、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5年8月15日在金瀛花APP(原金瀛分期)借款本金17000元,该*台由杭州犇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台至今拒不提供任何正式借款合同,多次索要被拒绝;不披露实际放款资方,仅通过APP自动扣款。 当前*台显示需还款 3830.82元,经依法核算: 合法应还(本金+年化24%以内利息)仅约 1844.73元 违规收费部分高达 1986.09元 结合公开信息,该*台曾因**年化利率*60%**被大量用户投诉,属于典型的高息助贷*台,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违规事实(依法认定) 无资质助贷,主体混乱 运营主体杭州犇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放贷资质,却以“金瀛花/金瀛分期”名义开展放贷业务,且APP与公众号显示主体不一致,涉嫌违规助贷、逃避监管。 变相高利贷,年化利率严重超标 利息+咨询费+管理费+罚息,综合年化利率接*60%,远超24%司法保护上限,属于典型的高利贷行为。 拒不提供合同,侵犯知情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监管规定》,借贷必须提供完整合同、利率、费用明细。*台故意隐藏合同,拒绝提供,已构成严重违规。 乱收费、重复收费 在利息之外,强行收取咨询服务费、风险管理费等,无实质服务、未充分告知,属于变相砍头息。 逾期计息违规,恶意抬高债务 逾期后同时收取利息、罚息、违约金、各类费用,多重计息,恶意扩大债务,违反监管关于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强制性规定。 三、明确诉求 立即向我提供完整、可下载的借款合同,并书面披露实际放款资方。 对该笔17000元借款重新合法核算:仅认可本金+年化不超24%的合法利息,全额减免所有违规服务费、担保费、超额罚息。 立即停止违规计息、违规催收,不得违规上报征信。 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超额违规费用。 请监管部门对杭州犇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相关资方、担保方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