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普惠高额担保费变相高利贷
网友保保_STA3PLnd
处理中
本人于2024年12月2日在*安普惠*台借款10万元,分36期还款,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放款,2025年1月2日开始还款,2025年6月21日提前全部结清,半年时间最终还款为本金+利息102639,另有担保费9624元,以及600元保险费,最终还款112263元+600元保险费=112863元,此外本人还扫码支付了1万5千元的服务费。 根据合同约定年化综合成本23.89%,其中年利率5.1%,年化担保费率18.792%,本人实际用款仅半年就全额提前结清,从未逾期,仍被收取担保费9624元,利息2639元,折算年化担保费率*18%,叠加利息后综合年化成本23.89%,顶格触碰24%监管红线。担保费率严重畸高,远超持牌融资担保行业合理水*,属于以担保费名义变相抬高利率。短期结清仍被收取高额担保费,权利义务不对等,相关不退费格式条款有失公*,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持牌融资担保行业合理费率年化1.5%~3%计算,本人200天合理担保费仅为822~1644元,却被收取9624元。属于典型以担保费变相放高利贷,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已按要求认定该担保费率违规,并退还超出合理范围的担保费! 借款合同编号:WDSNN2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