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
0 %
解决率
75862
访问量
企业名称:
-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
*安普惠未告知收取多项费用要求退款
在未告知情况下收取了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要求退还未告知收取部分费用。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安普惠强制搭售保险及违规收费
本人刘雨,于2019年5月25日在*安普惠办理了一笔79000元贷款时,被强制捆绑销售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并被收取高额的服务费担保费,导致综合融资成本远超司法保护上限,严重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现在请求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全额退还费用 借款与还款明细,实际放款金额:79,000元 还款周期33期于33期提前结清 已还款金额:125925.14元 费用构成本金97000元,利息10247.55元服务费17148.61元保险费19298.18元.担保费194.8元 综合额外成本,46925.14元 违规行为1.服务费、担保费无任何服务依据 每月固定收取的服务费529.3元、担保费6元,全程未提供任何可证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材料,属于变相抬高贷款利率的违规收费。《民间借贷司法》第25条,固定收取各类费用,属于变相砍头息 2.强制搭售导致融资成本畸高 保险费、服务费、担保费与利息叠加后,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当时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案涉综合利率远超法定上限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安普惠贷款涉霸王条款及高利贷
我于2018年7月28借款十万,要求退回保险,违约金一共5500块,并赔礼道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安普惠贷款收取高额服务费保险费
贷款87000,服务费、保险费22000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安普惠违规收费及电话骚扰投诉
*安普惠旗下*安融易违规捆绑收取高额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综合利率超标。本人多次要求仅企业微信文字沟通协商退费,对方拒不配合,持续电话骚扰扰民;约定时限内拒不提供退费明细与方案,后期直接失联已读不回、恶意拖延处理。现要求退还全部违规多收不合理费用,永久停止电话骚扰,严肃督办处理。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普惠违规收取砍头息及强制捆绑保险
原《*安普惠》现改《*安融易》*安融易电话:40******80,本人于2016年8月27日在*安普惠贷款12万,砍头息扣了3600元.放款116400元,共贷了36期,每期还款6002.55元,手续费保险费就已经还了75480元及砍头息3600,利息高得离谱,加起来就远远超过*规定的范围。 1、*台在本人不知情得情况下强行捆绑保险,严重违反了《保险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得通知》得相关规定。 2、在本人不知情得情况下强行担保收取担保费,严重违反了《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3、*台强行收取服务费,服务项目未能兑现,并不提供服务费发票,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本人诉求: 1.本人要求*安普惠全额退回保险费、担保费和服务费。 2.造成的逾期记录,要求*台給予撤销。 本人已经投诉过了,*安普惠依旧没有处理,希望有关部门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讨回公道,严惩*安普惠!
投诉问题
高利贷
处理中
*安普惠湖北分公司拒协商还款并泄露隐私
2025年6月24日在湖北*安普惠分公司借了一笔房抵押贷款,到2026年4月因不可抗力,本人已无法按原合同月供偿还贷款,多次跟他们协商重新分期还款,但他们屡次拒绝,到2026年4月27日早上他们打电话催我还款,我再次提出分期协商,但是他们态度强硬拒绝,且软暴力威胁我去我户籍地走访,泄露我个人隐私,涉嫌违反刑法第253条,希望贵*台能跟*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协商延期1年,这1年本人愿意每月还款1万元本金,满1年后,剩余未还完贷款可*均摊至每月贷款里面。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安普惠第三方暴力催收骚扰同事
长期收到普惠第三方催收人员给公司负责人以及同事发送骚扰信息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暴力催收
处理中
*安普惠不知情收取高额利息及不明费用
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收取高额利息及好几笔不清楚的费用,申请退款!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安普惠贷款违规砍头息及高息收费
姓名:卢志恒 身份证号:441900*********275 借款合同编号:SFNEW00**********70 签约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投诉对象:*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号办理的*安普惠贷款,总额153000元,在放款当天的2分钟内,划扣了16541.427元,说是什么保费,我最后还款日期是2024年,仍在追诉期内 合同标称本金153000元,放款当日预先扣除16541.42元,实际到手仅137000元。依据《民法典》第670条,前置扣收保费担保费属于变相砍头息,依法只按实际到账137000元计息。 放款标称本金153000元,放款当日预先扣走砍头息16541.42元,本人实际到手仅137000元,违反民法典本金认定法律规定; 每月强制拆分收取利息、保险费、担保费、服务费多项杂费,整笔贷款真实综合年化高达35.79%,远超当年24%法定司法利率保护上限 合计违法违规多收本人:61230.42元 *台现称剩余欠款仅5万余元 应退违规费用已全额覆盖并超出剩余全部债务 与其沟通后无果,且*安普惠客服也承认了,该贷款直接划扣的钱,他们说那是保费,并不属于砍头息,严重违规。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