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众融资违规收取担保及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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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3月16日在微博钱包借款8000元,放款方为重庆市与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12期还款,每期还款803.7元,总还款9644.4元,其中担保费815.38元,担保咨询服务费566.64元,合计总利息1644.4元,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2024年3月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3.8%,该笔借款利率远超法定保护上限,属于高利放贷。 二、违规认定与法律依据 1. 变相高息,综合利率超限 根据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利息、担保费、咨询费等所有借款成本,必须合并计入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2024年3月为13.8%)。 该笔贷款叠加费用后实际年化利率约36%,远超法定上限,属于高利放贷。 2. 收费无依据、未披露、强制搭售 - 未提供实质担保/咨询服务,费用为变相利息。 - 借款前未显著披露收费项目,默认勾选、强制收取,侵犯知情权与选择权。 - 违反银保监会、助贷新规:禁止以担保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抬高综合融资成本。 现正式要求微博钱包及重庆市与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 立即退还本人已支付的两项违规收费:1382.02元 如逾期未妥善处理,本人将继续向银保监会、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