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钱包三笔借款年化利率超法定上限
网友保保_88ac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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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以下时间在微博钱包申请借款,三笔借款均已全额结清: 2023年08月28日借款25000元,分12期,每期还款2511.55元,总还款30138.60元,总利息5138.609元,实际年化利率约38.83%; 2024年01月18日借款8000元,分12期,总还款9645.06元,总利息1645.06元,实际年化利率约38.51%; 2024年05月06日借款10000元,分12期,总还款12056.26元,总利息2056.26元,实际年化利率约38.9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本人三笔借款发生时,1年期LPR均为3.45%,对应合法年化利率上限为13.8%。微博钱包的综合利率远超法定保护上限,三笔借款合计超额收取利息5838.52元,属于违规收取高利贷利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已向微博钱包提出退款申请,但*台拒绝处理。现向贵单位寻求帮助,要求: 责令微博钱包立即退还超额收取的利息合计5838.52元; 对微博钱包的违规高息放贷、变相高利贷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督促微博钱包在7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协商解决退款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