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之郎果冻包装破损致变质污染
网友保保_8cc005b6
处理中
我于(2026年3月28日20时左右)在(延吉市田地生鲜迎春街店)你处购买的喜之郎果冻(零卡蒟蒻果冻),拆封后发现其中一袋包装破损、果冻变质,且已经污染到其他完好包装,整包已无法食用,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本次果冻因包装破损导致变质、交叉污染,已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我有权依法主张: 1. 全额退还货款:10元 2. 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1000 元 请在24小时内给出明确处理方案,否则我将直接通过12315*台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