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成年学府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wUoOi491
本人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微信与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念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218号101铺(部位:512室))招生办马老师取得联系,该招生老师在微信沟通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行为,反复向我承诺课程包拿证,并以“名额仅剩几个、再不缴费就错过报名”等话术催促我尽快缴费,在其诱导下,我当日向该公司支付课程费用共计8980元。 我完成缴费后,仅间隔两小时,便通过多方资料查询、与朋友核实,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经营问题,且意识到对方宣传内容不实,随即第一时间与该公司沟通,提出解除协议、退还全部费用的申请,对方当时同意解除协议,但却强制要求签订退款协议,且单方面要求扣除30%违约金。从本人缴费到提出解除协议仅相隔两小时,该公司未向我提供任何课程服务、未产生任何实际服务成本,却强行扣除高额违约金,该条款极不合理。 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后,该公司承诺三个月内退还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费用,但三个月期限届满后,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彻底失联,本人拨打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发送微信消息始终不回,对方拒不履行退款承诺。 此后,我先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台多次投诉维权,在投诉过程中,该公司竟以我“持续投诉”为由,直接明确表示拒绝退款,此事随后一直未得到解决。 时隔不久,该公司售后人员主动添加我微信,毫无证据地污蔑我“在群内煽动他人”,但我自始至终未加入该公司任何学员群,更无任何煽动他人的行为,对方纯属恶意污蔑;并且对方强行要求我撤销全部投诉,才同意办理退款,否则拒不退款。我当即指出其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对方却态度恶劣,让我“找律师处理”,至今仍拒不退还任何费用。 另外,经本人查询核实,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仅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非法开展教育培训业务,且存在虚假宣传、恶意克扣费用、拒不履行退款承诺、污蔑消费者、胁迫消费者撤销投诉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特向相关部门信访投诉,恳请政府部门依法介入调查,责令该公司立即退还我全部缴费款项,依法查处该公司无证办学、虚假宣传、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