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未核验商家资质致乱收费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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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58同城*台(到店综合业务)下单服务,订单号:65**********50下单后商家以80元上门维修为由、实际通马桶产生1100元费用、并且未开收据明细以及发票.*台入驻商家无营业执照、无公示资质、无有效电话,现已失联。 根据法律依据 1. 《电商法》第27、28条:*台必须核验并留存商家真实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资质;纠纷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商家实名信息 2.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8、23条:*台必须存档商家身份信息,保存≥3年;监管部门可强制调取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你有知情权,*台必须 58同城未核验、未留存商家实名信息(身份证、地址、电话、执照),导致消费者无法维权、无法索取发票 诉求:责令协助投诉者58同城立即提供该商家真实实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