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联合银行违规放贷及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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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洋钱罐)、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三方联合违规放贷、变相高利计息、软暴力违法催收、非法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实名投诉,要求三方承担不可分割连带责任,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办结全部诉求。 三方形成助贷*台联合持牌银行放贷闭环,责任依法绑定。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洋钱罐)负责客户获客、贷款签约、隐性加价收费、委托第三方贷后催收;威海蓝海银行、南京银行作为持牌银行,承担资金放款、授信审批、风控审核主体责任,是合规第一责任人。三方利益捆绑、数据互通、权责一体,按照金融监管穿透式监管要求,银行不得将风控定价、贷后催收等核心业务外包转嫁,不得以合作分工为由逃避责任,需对全程违规行为共同连带担责。 本人名下两笔借款违规事实明确:2024年12月25日威海蓝海银行放款9000元,分12期还款,每期904元,累计总还款10848元,该笔款项已结清;2025年6月10日南京银行放款8600元,分12期还款,每期863元,总还款10356元。两笔贷款叠加隐性服务费、捆绑担保费后,综合年化利率远超LPR四倍14.6%及24%司法保护上限,违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规定,累计违规多收费用5000元,即便借款已结清,超额违规息费仍应依法退还。 三方刻意隐匿真实综合年化利率,未完整公示合同条款,拒不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流水与正规发票,严重侵害本人知情权与公*交易权。本人全程通讯正常、无失联、无恶意逾期拖欠,却长期遭遇外包催收高频电话轰炸、短信骚扰亲属、言语恐吓施压,*台还违规非法采集、泄露本人通讯录隐私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严重扰乱正常生活。 现郑重提出诉求:立即终止所有催收侵权行为,永久删除通讯录及第三方联系人信息,出具隐私安全书面承诺;对账户执行6个月长效停催,禁止违规催收、恶意上报征信;3日内补齐全套借款合同、流水账单、费用明细及合法利率备案材料;全额退还违规收费5000元,免除全部畸形不合理罚息、违约金及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