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现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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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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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0360808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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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洋钱罐APP上线于2015年11月,运营实体为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线之初,便获得了上市公司昆仑万维董事长周亚辉的天使投资。2017 年 10 月 28 日,洋钱罐全量业务上线银行资金存管。
洋钱罐借款利率超24%要求退还不合规利息
2024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5日在洋钱罐借款5笔共计:45600+18200+26100+5900+140****9800。经核算利率已经超36%.*对持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能超24%.但该*台贷款利率已经超*规定利率范围。已超12%利率,金额为:7557.13,我要求洋钱罐*台对超出部分,全额退还。该利率已经属于高利贷。望消费保投诉机构帮助我退还该笔利率费用。 未解决。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违规收担保费致利率超24%
我于25年在该*台上借款,被违规收取担保费,综合利率远超百分之二十四,要求退还违规收取担保费用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借款结清后拒开全额发票、合同金额不符
在洋钱罐大概借款10余万,都已结清,让*台开具发票,只开具极少一部分,让提供合同,发现合同里体现的借款明细和我实际支付的金额不符,*台也不具体解释。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洋钱罐借款利息超标及账单不透明
2025年8月借款14600元,还款金额17666、一年利息3066元、超出法律规定要求,之前也有借款*常恶意给记录删除、不提供、定订单数约4笔、3笔结清、要求提供账单、退还订单的担保费、以及超额利息、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未履行合同、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及服务费
投诉对象】 · 企业名称: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958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1901内07室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洋钱罐借款*台(运营主体: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借款3笔,*台将费用拆分为“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 借款明细: 序号 本金(元) 期数 每期还款(元) 包含费用 1 78,000 12期 7,835.65 利息+担保费+服务费 2 39,300 12期 3,948.08 利息+担保费+服务费 3 28,200 12期 2,832.91 利息+担保费+服务费 三笔借款合计超出法定上限的费用约 9,845元。 【违规事实】 1. 变相突破利率红线:*台表面合同利率较低,但强制搭售担保费、服务费,三笔借款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均超过24%,部分甚至超过36%。 2. 违反助贷新规:根据2025年10月实施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所有“利息+担保费+服务费”折算后的综合年化利率(APR)不得超过24%。*台行为已违反该强制性规定。 3. 担保费属强制搭售:担保服务并非本人主动选择,*台未以显著方式披露综合融资成本,也未在借款前明确告知担保费金额,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变相收费。 4. *台推诿拒绝退款:本人已通过*台客服提出退费诉求,*台仅发送一份《情况说明》声称“利率合法”,但该说明故意回避担保费问题,未对核心违规点作出回应,属于推诿责任。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2025年10月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六条 【投诉诉求】 1. 责令被投诉人核算并退还超出法定上限的全部费用(含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合计约 9,845元; 2. 要求通过 原支付路径退款,不接受抵扣券、免息券等替代方案; 3. 要求提供三笔借款的完整合同及担保协议。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违规收取融资担保费
我于2025年3月14日,在洋钱罐*台借款3000元,资方是珠海华润银行,在还款过中发现有融资担保费,跟*台协商,要求退还担保费,*台不退还,说是合理合法收取的,我要求*台出示合法文件,*台不出示,希望你们跟*台沟通一下,退还我的不合理费用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借款利息过高涉嫌高利贷
本人于2025年在洋钱罐*台借款3000元,总利息高达600多元,属于高利息,已经超出*标准,给本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现要求立即返还所还全部利息,如不处理,本人会向银保监会,消费者协会,政务服务中心逐级投诉。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高利贷+违规催收+未披露真实利率
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正式对北京瓴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洋钱罐)、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投诉。三方构成完整的助贷*台+持牌资金方合作体系,北京瓴岳作为洋钱罐运营主体,负责业务推广、贷后管理、费用收取全流程服务;威海蓝海银行、南京银行作为出资机构,承担授信审批、资金发放与合规监督职责,三方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依法对业务全流程违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推诿卸责。 本人在洋钱罐*台办理两笔贷款:2024年12月25日借款9000元,由威海蓝海银行放款,12期每期还款904元,总还款10848元,息费1848元,现已结清;2025年6月10日借款8600元,由南京银行放款,12期每期还款863元,总还款10356元,息费1756元。经核算,两笔贷款综合资金成本均超出法定合规标准,三方未以清晰、醒目、可留存方式完整披露真实年化利率、服务费等全部借贷成本,未提供正规收费凭证,*台存在合同无法查看、还款流水残缺等问题,严重侵害本人知情权、公*交易权。 本人在逾期期间通讯畅通,无失联、无恶意拖欠行为,但三方仍违规委托第三方催收,以高频致电、短信侵扰、泄露债务信息、骚扰亲友等方式施压,严重扰乱本人及家人正常生活,违反个人信息保护与金融催收监管要求。三方作为合作经营主体,均负有催收管理与合规管控义务,不得以催收外包为由逃避法定责任。 为维护合法权益,本人要求三方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复,并严格执行以下诉求:立即停止所有不当催收行为,永久删除本人紧急联系人及第三方信息;对本人实施6个月全面停催,停催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联系本人及无关人员;完整提供两笔贷款的正式借款合同、还款流水、全部收费明细及合法利率证明文件;一次性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共计5000元,并全额减免全部逾期罚息。三方须共同履行整改义务,全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将保留向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进一步维权的全部权利。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高利贷、暴力催收
处理中
洋钱罐现金借款收取高额砍头费及担保费
洋钱罐使用中发现高额砍头费,担保费等不合理叠加费用!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金融规定!要求全额退还不合理收费!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
洋钱罐现金借款涉嫌高利贷及利息问题
这个洋钱罐以前我都没有发现这么高的利率,因为有高额的担保费和服务费,*台客服这边解释是合法合规的,是每一笔都有这个额外的担保费和服务费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高利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