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淳悦律所未告知收费详情且设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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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渠道:实体店 商家名称:广东淳悦律师事务所 商家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六路52-南门 商家联系方式:176****2697 消费类型:其他 商品/服务名称:律师费用 消费时间:2025-09-02 消费金额:3000 消费凭证:42************************64 是否与商家协商过:是 是否要求退费(货)、赔偿:是 具体情况描述:9月1日,对方顾问(law熊)告知我部分内容,并没有告知我3000元不包括此次诉讼所有费用,我表达我想委托其诉讼的意愿,其让我添加其主管,其建立诉讼群,并给我二维码让我缴费,我出于对对方的信任缴费3000元 9月2日,其主管(浩森)将律师委托合同发在诉讼群中,本人当时在忙,粗略看了一眼并未细看,并表示收到,晚间,本人准备打印合同并签字时,发现合同中3000元并不是总共费用,并还有可能有其他支出,后还发现“乙方可将甲方诉讼转委托”这样的条款,本人并未签订合同 9月3日至4日,我表达对合同的不满,并要求退费,对方对接律师(李淑琴)将本人微信拉黑,且在群里不回消息敷衍了事,其主管也不回电话同样不回消息,和本人对接的顾问同样不回消息,本人表达了对其律师事务所律师态度问题的不满 9月5日,本人打通对方律所内部投诉电话,对方告知可以帮我,后有律师(珊珊)向我沟通,其表达了该律所拒不退费,只可以继续和他们做的意思,并告知本人该律师的回复可代表其律所的意思。同时对方就本人当时委托对方的微信消息作为口头协议,但本人表示,本人当时认可的协议内容并不与其合同内容一直。后其律师告知本人,本人在确认收到合同后,回复的“好的”是在认可肯定其内容,本人表示只是对其主管发送合同行为的认可。本人认为对方律所有强买强卖及侵犯本人在支付前的知情权,并在合同中有霸王条款。且对方并未有实质性工作,本人要求全额退款合情合理。 消费者姓名:高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