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拖延开具增值税发票侵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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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分期拖延开具增值税发票侵害权益 好分期(北京微财)以30个工作日为由拖延开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本人多次通过APP在线客服、400-085-6608客服电话,依法申请开具已支付利息、服务费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台始终以“需等待30个工作日”为借口拖延、推诿,至今未开具任何发票,也无明确开票时间承诺。 违规事实与法律依据 1. 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销售服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无任何“30个工作日”法定前置条件。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消费者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出具,不得设置不合理时限或附加条件。 3. 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台收取息费属于应税经营行为,拖延开票涉嫌隐匿收入、逃避税务监管。 4. 格式条款无效:单方设定“30个工作日”开票期限,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法定义务的霸王条款,依法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