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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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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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分期强制收取担保费且拒提供合同
本人姜静雯,在好分期(运营主体: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期间,*台在本人不知情、未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捆绑收取高额担保费,未签署任何担保合同,客服也曾否认存在担保费,属于违规欺诈收费。 此前*台仅退还1800元利息,拒不退还后续违规担保费;且本人多次要求调取历史借款合同、担保费账单,*台恶意拒绝,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本人持有完整担保费扣款流水及相关沟通录音证据,现正式投诉。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好分期暴力催收致失业,要求停催
一直骚扰,已经导致失业,要求你们*台停催半个月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高利贷、暴力催收
处理中
好分期误点会员被扣款未享权益
浏览贷款信息是误点会员,但是会员明确规定先享后付,并未享受会员权益,被扣款,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好分期暴力催收及信息泄露投诉
25年2月在该*台借款后,因工作原因暂时无法还款。*台人员对我进行短信威胁催收,电话暴力催收。导致我现在焦虑,我的家人也焦虑。严重影响了我和我的家人的正常生活, 持续这样导致我和我的家人将无法正常生活,无比焦虑。该说要挨个联系我的通讯录,辱骂我的家人朋友,如果最后得不到妥善处理,我会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来和好分期拼一次,反正我一无所有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暴力催收
已完结
好分期违规收取高额利息及会员费
我在好分期的2026年1月6号扣了719元的费用,会员费要求退还,还有超出24%的利息也要退回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高利贷
已完结
好分期暴力催收致失业,要求停催协商
直骚扰,已经导致失业,要求你们*台停催半个月
投诉问题
高利贷、暴力催收
已完结
好分期联合银行高利放贷及软暴力催收
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4)》,实名投诉北京微财科技(好分期)、威海蓝海银行、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三方联合违规放贷、高利收费、软暴力催收,要求三方连带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主体关联与责任认定 北京微财科技(好分期) 为助贷*台,负责获客、撮合、违规收费与催收;威海蓝海银行、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为持牌资金方,负责放款、清算、征信。三方深度绑定、数据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台撮合+持牌放款”完整闭环。依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52、53条,持牌机构为风控合规第一责任人,严禁外包核心风控、不得推诿责任。 二、借款明细与违规认定 - 2024-12-26:蓝海银行放款9900元,12期,每期994.39元,总还11932.68元,年化19.8% ​ - 2025-07-25:阳光消金放款8000元,12期,每期755.04元,总还9060.46元,年化13.9% 法律结论:两笔均超法定LPR4倍(13.8%)上限,违反《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总还款、每期金额、利率均不合法;未披露真实成本、拒提供合同/流水/发票,侵害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三、软暴力催收 本人未失联、无恶意拖欠,三方仍委托第三方高频致电、短信侵扰、泄露通讯录、骚扰亲友、言语威胁,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4)》第56—57条,三方均负催收管控责任。 四、严正诉求 1. 立即停催,永久删除第三方联系人信息 ​ 2. 账户停催6个月,禁转让债权、违规报征信 ​ 3. 退还违规收费8000元,全额减免罚息,按实际本金+法定利率重核债务 ​ 4. 3日内提供完整借款合同、还款流水、收费明细、正规发票。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高利贷、暴力催收
已完结
好分期暴力催收及信息泄露投诉
本人于2025年在好分期申请借款,2026年4月19日本人失业导致无力偿还导致贷款逾期,跟*台协商未果,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给第三方,在此期间收到大量不当催收短信及骚扰催收电话,其催收短信中明确表明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希望能约束其催收人员的暴力催收行为。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暴力催收
已完结
好分期 暴力催收
我在你们*台欠款已逾期 现在催收电话非常多,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 甚至还一直在威胁我,我现在的诉求是停止催收 停止骚扰除我本人以外的其他人!请尽快解决!
投诉问题
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暴力催收
已完结
好分期无理由扣款涉嫌乱收费
好分期*台无任何原由自行在绑定银行卡内扣款!属于不合理扣费,望退回!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