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普惠贷款砍头息及高利贷投诉

网友保保_908d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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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胡苑标 2017年在*安普惠(*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办理贷款,合同金额70000元,放款前置扣除服务费2000元,实际到账68000元;放款后借款资金被*台锁定无法支取使用,该阶段仍被收取利息、担保费;整笔贷款所有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合并年化利率超出24%法定上限。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预先扣收费用不计入本金,应当退还预收2000元; 2.《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资金无法使用期间无权计收费用,已收费用全额返还; 3.《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全笔借款按实收68000元、年化24%重新核算本息,超额收取的全部款项退还。 诉求: 1、退还预扣砍头服务费2000元; 2、资金锁定期间已收取的利息、担保费全额退回; 3、按本金68000元、年化24%重算合法费用,超出法定上限多收钱款一次性退还; 4、书面核算回复发送邮箱:24******87@qq.com;此前第三方中介投诉单号YZTS20***********76非本人授权,原结案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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