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联合放贷涉高利贷及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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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4)》,实名投诉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好分期)、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三方联合违规放贷、高利收费、违法催收等违法行为,要求三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方搭建绑定式放贷闭环体系,权责互通、利益共生。其中北京微财科技运营好分期*台,负责客源引流、借贷撮合、收取各类附加费用,统筹全程贷后催收;威海蓝海银行、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作为持牌金融机构,负责放款结算、征信上报等核心业务。根据监管规定,持牌机构是风控合规首要责任主体,严禁外包核心风控审核工作,三方不得通过合作推诿责任,需对借贷全流程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名下两笔借贷均存在超高息费、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问题。2024年12月26日威海蓝海银行放款9900元,分12期偿还,每期还款994.39元,总还款11932.68元,实际年化利率19.8%,2025年7月25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放款8000元,分12期偿还,每期还款755.04元,总还款9060.46元,实际年化利率13.9%。两笔借款利率均超出当期一年期LPR四倍的司法保护上限,违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同时,三方未完整公示借贷综合真实成本,拒不提供正式借款合同、还款凭证及收费票据,严重侵害本人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本人通讯始终保持畅通,无恶意逾期、故意拖欠行为,但三方纵容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违规催收。通过高频电话、短信持续骚扰,非法获取并调取本人通讯录信息,骚扰亲友且伴随言语恐吓,严重侵犯个人信息与隐私权,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消费金融催收监管规定,给本人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立即终止全部违规催收,永久清除留存的第三方联系人隐私信息;为本人账户设置六个月停催保护,禁止私自转让债权、违规上报征信;全额退还8000元违规收费,取消所有不合理罚息,按法定利率重新核算欠款金额;三日内完整提供全套借款合同、还款账单、收费清单及正规收费发票。恳请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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