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青荷普拉提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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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商家:青荷普拉提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5年7月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万科城市花园青荷普拉提门店办理30节私教课程,全款缴费合计7800元,剩余未上私教课14节,剩余费用3640元。因本人确实属于身体原因,医生不建议运动,与店铺沟通拒不给退费方案,并存在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另外针对剩余14节课属于预付消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预收费用不能履约必须退还剩余款项。另外该店铺存在不退费霸王条款情况,如果消费者因身体健康原因(如突发疾病、受伤等)无法继续接受健身服务,根据《预付式消费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这属于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消费者明显不公*,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且不构成违约,不应承担违约金。有法院判决明确指出,消费者身体健康状况属于健身消费合同的基础条件,消费者因健康原因解除合同具有合理原因,不构成违约,不应适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投诉诉求: 要求商家一周内全额退还剩余私教课费用36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