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全程未实质代理,诉求合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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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本人因李德庆借款3000元未还且失联一事,与重庆新金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吴文静律师担任一审+执行阶段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含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请求、和解、申请执行等)。 收费约定:基础律师费1600元 + 回款5%风险代理,本人已按合同将1600元转入律所交行对公账户。 履约情况:合同签订后,律所指派一名助理对接,建立微信群沟通,群成员包含吴文静律师本人,但全程未发过一言,所有对接均为助理完成;起诉材料由助理指导本人自行整理上传,律师未就案情进行过任何沟通;临*开庭,律所告知开庭需本人自行出庭、庭审材料需本人自行整理,律师不直接参与。 现况:本人向律所提出退部分律师费(因律所几乎未履约),律所咬定"按合同走、调解/撤诉均不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