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金律所虚假宣传诱导签约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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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重庆新金律师事务所 投诉请求:责令被投诉人全额退还投诉人支付的1500元费用;对被投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虚假宣传、诱导签约、违规收费等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予以惩戒;书面答复投诉人处理结果。 2026年6月27日,投诉人因与淄博君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存在纠纷,在闲鱼*台与重庆新金律师事务所(下称“被投诉人”)工作人员“张驰”沟通,委托其律所提供法律服务,该律所提出含糊的收费要求“调解费用”与“律师费用”,且并未提到具体实施标准、完成标准和退费标准。6月30日,在律所声称“适合调解解决”的诱导签约下,投诉人通过宜收宝小程序向被投诉人转账500元,7月1日,调解失败,当事律师吴文静当即放弃调解,又要求采取“第二方式”上庭诉讼,投诉人在充分信任律所情况下再次转账1000元。 7月2日,被投诉人要求投诉人签字按章向淄川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投诉人因庭前调解失败,付费后得知仍需交付律师的出庭费用三千元以上,同时对服务效果严重不满,明确要求解除律师委托并全额退款。投诉人多次向对方确认有无其他费用,对方口头表示“500元是调解的费用”“1000元是案子的律师费”,从未明确告知该费用不含出庭代理等核心内容,导致投诉人一直认为1500元覆盖了从庭前、起诉到开庭的主要律师服务。没有立案,也没提交相关资料到法院,没有付诉讼费,没有开庭,没有律师委托书去代表开庭。 本人有微信聊天记录,微信付款记录,发票作证。 鉴于被投诉人存在虚假诱导、未提前告知核心限制条款、开票违规等行为,投诉人不接受任何比例扣款,要求全额退还1500元。如贵部门经调查认定被投诉人确实付出了少量劳动,投诉人恳请依职权判定合理成本不超过100元,并责令退还1400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