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皓轩租赁公司虚假承诺、霸王条款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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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我与昆明皓轩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涉事房屋为昆明市官渡区新亚洲体育城星体花园南区60号楼3单元201室A号房,约定2026年7月4日正式入住。 洽谈期间中介微信承诺房屋可饲养两只犬,邻里纠纷由中介全权协调,签约前刻意隐瞒合同禁止养宠、私自养宠需赔付2个月租金违约金的条款;看房交定金全程未告知会收取等额一月房租的服务费,付完定金后以不退定金胁迫我缴费。事后联系房东核实养宠事宜,房东明确拒绝养宠,商家前期承诺全部无法兑现,租房核心需求无法实现。 该公司合同设有“所有口头、微信约定均无效”的霸王格式条款,我多次沟通希望修改相关条款、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已交款项,但商家拒绝协商、拒不退款。我目前没有多余资金另行租房,生活存在困难,诉求解除租赁合同,商家全额退还我缴纳的定金、租金、押金、违规服务费,不扣除房屋占用费,全款到账后我立刻搬离,同时恳请监管部门核查该公司虚假宣传、价格胁迫、设置霸王条款的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