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质量缺陷致误扣买断费
网友保保_E0BCFo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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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6月27日19时41分,在租借点位门店扫码租借该品牌共享充电宝,租借后带回住处使用,发现充电宝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接通电源充电数个小时电量完全不上涨,无法正常充电使用。 因为充电宝本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我疏忽忘记及时归还,并非恶意长时间占用。租借三天后,*台在没有电话提醒、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直接自动扣除高额买断费用。 *台以“超时未还视为购买”的格式条款强制扣费,因商品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的逾期,不应由消费者承担买断费用,属于不合理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