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免税会员购拒退蓝牙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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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6月29日在京东*台的京东免税会员购官方旗舰店购买蓝牙耳机一副(订单号:35************67),收货后仅进行正常试用,确认功能无异常后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京东快递原路退回(物流单号:JDVA45*******33)。商家收到退货后,以“商品进水”为由拒签,拒绝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本人就此向京东*台申请介入,但京东*台及商家均以“消费者未提供自证视频”为由拒绝退货。本人认为,该理由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蓝牙耳机属于耐用商品,商家主张“进水”,依法应由商家证明“进水”发生在消费者占有期间,而非要求消费者自证清白。 第二,京东*台要求消费者提供“自证视频”才能退货,属于擅自加码售后规则、限制消费者法定退货权,该要求不合法、无效。 第三,商家虽提供了拆包验货视频,但该视频仅能证明拆包时商品存在“水迹”,无法证明“进水”系本人在试用期间造成。 “进水”可能发生在运输途中或商家拆包检测过程中,商家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四,本人行使的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仅为合理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因检查商品而拆封或合理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