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思慕皮肤中心诱导办卡、拒退费、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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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维权受阻+强制扣费+虚假宣传】佳木斯思慕皮肤管理中心诱导办卡、拒绝合理退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投诉对象: 佳木斯市郊区思慕皮肤管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联系电话:(04*******77) 投诉人信息: 姓名:(叶林) 手机号:(199****3050) 订单号/交易时间:2026-06-25 18:08:43,支付宝支付12,000元 消费项目:海菲秀 + NASA + SSR 联合护理套餐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6月25日到店体验抖音宣传的“138元三件套”,提前预约了团购,被工作人员以“检测皮肤问题”等话术诱导,未告知就建议处理,之前也没怎么咨询价格也没有提前付款我不放心她让我先体验,操作后皮肤反而更敏感、暗沉,无宣传效果充值12000,多次反馈未获处理。充值是赠送项目,市场价我做的项目在他家团购不到2000 20267.1现因个人原因身在沈阳,无法返回佳木斯现场协商退费,我那天只做了免费项目,商家做的项目强行加价个人原因扣20%手续费和为由,仅愿退3,760元, 我的诉求: 1. 要求商家提供线上退款通道或委托代办服务,不得以“必须本人到场”为由拒绝; 2. 按合理价扣除已做项目费用,退还剩余款项; 3. 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进行整改并公开道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