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光彩诗雨虚假宣传致代理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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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陕西光采诗雨公司虚假宣传致代理退款纠纷 本人张巧云(身份证号:340102*********523),于2025年11月25日与陕西光采诗雨植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产品代理合作,共计支付款项29800元(含多笔转账合计)。 合作后经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严重违法行为: 1. 存在虚假宣传与民事欺诈行为 该公司在招商宣传及签约前,以“高额返利、保姆式扶持、小白可月入过万”等虚假承诺诱导本人加盟。本人基于对上述承诺的信赖才支付了高额款项。然而签约付款后,该公司未兑现任何承诺,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与支持,其行为已构成《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民事欺诈。 2. 存在主体信息隐瞒与误导行为 签订代理合同时,该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经营主体信息,刻意误导本人进行投资决策,导致本人重大误解,严重侵害本人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本人已履行告知义务,但遭对方恶意拒绝: 本人发现上述事实后,已多次向该公司正式提出全额退款要求,并发出正式通知,但对方均以“产品没问题”、“公司无退款义务”等理由推诿拒绝,至今分文未退,已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综上,本人请求: 1. 依法对陕西光采诗雨植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 责令该公司立即全额退还本人货款29800元及相应利息; 3. 依法追究该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