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龙海德众虚假宣传拒退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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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时间:2026年7月3日,本人在伊春龙海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车辆维修预付款12500元,门店联系电话:04*******66; 2. 关键欺诈宣传:商家承诺维修记录可录入厂家系统、全国正规4S店均可查询;事后核实该门店并非官方授权4S店,存在虚假宣传; 3. 无书面维修约定:双方未签订任何维修合同、维修工单,仅出具定损单,无条款约定“预付款不退、订货扣费、单方违约扣款”; 4. 车辆现状:车辆至今未进场动工、未拆解、未开始任何维修施工; 5. 商家协商全过程: ① 本人提出终止维修、全额退还12500元预付款; ② 商家初期同意退款,但要求扣除定损金额10%; ③ 间隔十分钟商家当场反悔,单方面以“已订购配件”私自订购配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为由拒绝全额退款、甚至拒绝退款; 6. 诉求:车辆未动工,无实际服务产生,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要求一次性全额退还预付款12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