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隐瞒丢件并伪造物流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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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29 日,本人在拼多多*台九洲鹿床品旗舰店(经营主体:南通阜鑫纺织品有限公司)购买家纺四件套,实付 111.9 元,订单编号 260629-27***********14。 事实核实:商品交由圆通快递揽收后,快件在快递网点遗失,圆通总部已致电完整核实该情况;商家直至本人发起投诉后,才从圆通处得知货物丢失。 商家欺诈误导行为:物流长期无有效中转轨迹,我多次主动问询货品去向,商家未对接圆通核实真实货况,反复谎称仓库当日物流会更新、货物正常运输,刻意隐瞒货品灭失风险,误导我持续等待;纠纷过程中商家发送韵达无关订单的异地虚假物流签收截图,该物流收货地址与本人订单地址完全不符,刻意伪造派送记录哄*我。 协商全过程:*台仅提供 27 元、73 元优惠券作为补偿,商家仅提出全额退款加 100 元现金补贴,均达不到法定赔付标准,本人全部拒绝。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已构成消费欺诈。现正式诉求:1、全额原路退还货款 111.9 元;2、支付最低 500 元现金惩罚性赔偿,合计 611.9 元一次性现金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