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以二手冒充全新母婴级床笠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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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07月02日,在抖音*台南通市通州区晖月集纺织品厂店铺购买冰皮床笠,订单号69***************19,实付69.90元。商家商品页面宣传商品为全新母婴级床笠,本人开箱验货后发现货品为他人使用过的二手床笠,存在使用痕迹。 商家以二手商品冒充全新商品对外售卖,已构成消费欺诈。现双方已协商完成退货退款,运费由商家承担,但商家拒绝赔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投诉诉求: 1. 完成退货退款,商家全额承担退货运费; 2. 商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三倍赔偿,价款不足500元,依法赔付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