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丽柏琦售前瑕疵包拒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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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主体:Tory Burch汤丽柏琦武汉百联奥特莱斯门店 地址:武汉百联奥特莱斯10-112B铺位 品牌归属:汤丽柏琦(Tory Burch) 对接销售人员:JoJo(门店销售) 2026年5月10日,本人于【汤丽柏琦Tory Burch百联奥特莱斯门店】购入品牌皮包一只,赠予家人使用,仅背过两次、全程爱惜使用、无磕碰无剐蹭。后发现包盖左侧、LOGO左侧存在两处原生凹凸不*皮质瑕疵。 6月19-20日,本人联系门店售后反馈质量瑕疵,商家未认真核验,直接主观判定为消费者人为损坏,只同意付费维修、由我自行承担费用。 6月27日,家人到店协商换货,被门店拒绝。商场客服协调后告知可寄回总部鉴定,未提及维修。家人在店员误导下签署单据(以为是交接单,实为维修单)。 6月28日,我方复盘使用全过程,确认无任何人为损坏行为,质疑瑕疵为售前出厂自带。向店铺申请调取购买监控被拒。 我方取得决定性原始证据:5月10日购买当日店内实拍照片、离店1小时内打卡照片(带原始时间地点),可清晰看到瑕疵在售前即存在,完全排除人为损坏可能。 6月30日,门店收到证据后依旧消极处理,拒不承认商品出厂瑕疵,以“图片不能作为依据”推脱,拒绝我方合理换货诉求,退货退款诉求也以概率低为由敷衍拒绝。自此之后至7月5日投诉之时,商家与我方再无任何联系。 商家明知商品存在出厂质量瑕疵,却以合格商品售卖,属于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商品;售后颠倒黑白、污蔑消费者人为损坏,在铁证面前仍拒不履行退换货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法律依据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售卖瑕疵不合格商品、规避售后责任、侵害消费者退换货及索赔权利,应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投诉诉求 1. 商家对不实污蔑人为损坏言论进行正式道歉; 2. 对瑕疵商品全额退货退款; 3. 依法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 4. 监管部门对门店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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