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信丫丫诱导贷款未告知征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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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0月18日在培训机构的诱导下,与杭州信丫丫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培训分期合同,分十二期,每月还款498.35元,总计5980元。后按照其短信发送的付费方式无法搜索到缴费页面,本人欲通过缴费页面终止合同,当时所有课程都未看过,但通过信息找不到缴费页面,和终止合同页面,该公司未向我明确告知该分期属于消费贷款,有征信风险,仅以“分期支付减缓压力”的话术诱导我签约,现已缴八个月。 《民法典》148条:一方隐瞒关键信息(分期实质是消费贷款、逾期上征信),让你在不知情下签字,属于重大误解/民事欺诈,有权主张撤销分期协议、停止征信上报、减免不合理罚息。 监管明确规定:教育机构不得诱导学员办贷款,且必须清晰告知贷款属性、征信风险,不能只用“分期付款、免息缴费”模糊话术掩盖贷款本质。 现申诉:终止合同,停止催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