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久安驾校拒按实际消费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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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5年5月19日在义乌市久安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报名驾考,先后缴纳报名费3360元、VIP培训费2500元,合计缴费5860元。 本人仅完成科目二培训学*,没有参加科目三任何训练,也未享受科目三对应的VIP专属教学服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退费。 此前我已通过12328交通运输监督热线发起调解,但驾校拒绝按照实际消费情况结算退费,强行依据合同第十五条单方制定的霸王格式条款,硬性扣除科目二固定费用3330元,拒绝退还科目三未消费的基础学费与VIP服务费。 该扣费条款属于驾校预先拟定,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退费法定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属于无效条款。双方合同第十二条明确约定,解除合同只能扣除实际已使用的培训费。 驾校未向我提供科目三任何培训及VIP增值服务,无权收取该部分款项。现恳请*台介入调解,要求驾校据实核算已产生的实际成本,退还科目三未消费全部剩余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