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衡耀汽车改色膜施工严重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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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微信与济南衡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微信实名认证信息显示为*涛)达成口头服务合同,约定由贵司为本人车辆(车牌号:你的车牌号川BF73332)提供“酷德”品牌汽车改色膜及施工服务,服务费共计人民币3700元。本人于当日将全款转账至该公司司对公账户,双方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 根据约定,本人将车辆送至贵司指定的四川省绵阳市施工门店进行贴膜。但施工完成后,贴膜出现大面积破损、鼓包、翘边等严重质量问题,细节不堪入目,且车身甚至都进行清洗,导致膜内残留灰尘颗粒,未完成完全未达到基本施工标准。同时,该公司事前承诺的“虽无官方电子质保卡,但由门店提供同等售后保障”也未能兑现。经过多次多方沟通仅对最为严重的三个面进行维修处理。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563条:商家交付贴膜服务存在大面积破损、鼓包、大量尘点、未清洁施工,服务完全达不到正常使用标准,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你有权单方解除整套改色膜+贴膜服务合同; 2. 《民法典》第781条:承揽贴膜成果严重不合格,商家仅局部维修无法弥补全车瑕疵,你有权拒绝修补,选择解除合同、返还全部报酬 ;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商品配套服务不达标,消费者可要求退款,经营者承担全部清理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