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生频道传媒公司退费不合理且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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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10日为女儿在该机 构报名《我是领导》培训课程,签订 书面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人民币5980 元(含拍摄费2980元+材料费3000 元)。因授课老师授课方式简单且刻 意针对我女儿,我女儿参加第一次课 程后就不愿再上课了。本人于6月17 日向机构提出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退 还未消费费用。机构援引合同第五条"已完成服务次数三分之一以内者 只退已付费用的二分之一"为由,坚 持仅退50%(约2990元),拒绝全额 或合理比例退费,且至今未依法开具 发票。 诉求:按实际未消 费课时及未发生之材料成本退还余款(即:总费5980元-第一节课合理课 时费-机构能举证之必要直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