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承启鸣公司诱导培训贷及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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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3月12日被海口承启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承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诱导报名《影视后期特效进阶班》线上课程。对方以学成兼职接单、副业增收为噱头,刻意隐瞒分期实质为第三方征信消费贷款,谎称仅为企业内部学费分期,未告知利息、征信逾期风险,诱导我签订培训合同与分期协议,每月还款*500元,目前已正常偿还三个月分期款项。 我后续提出终止合约、解除分期贷款,对方设置强制捆绑条件:若不解约则继续按月还款;若执意解约,需额外扣除总学费15%综合服务管理费,再全额扣除所有已开通课时,实行双重扣费。该扣费条款仅在电子合同内简单加粗,签约前未单独弹窗提示高额退费风险,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格式霸王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企业自身诱导培训贷的过错,以加收管理费限制我的法定解约权利。 我的诉求:1、解除双方培训合约,全额免除15%综合服务管理费及所有额外杂费,仅扣除本人实际学*课时对应费用,剩余未消费学费原路全额退还;2、由该企业出具解约证明,协助对接第三方分期机构终止剩余贷款,停止后续月供,不得影响个人征信;3、恳请监管部门核查该企业虚假宣传、诱导培训贷、设置不公*格式条款的违规行为。 附件将上传培训合同、诱导宣传聊天记录、分期还款凭证、对方要求解约缴纳管理费的相关对话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