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桉启思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培训

网友保保_laBoGtZH

审核中

投诉事实 本人于2026年6月22日在小红书*台看到广东桉启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0基础兼职入门播音”宣传内容,经其营销人员诱导添加微信沟通。对方以免费配音课程引流,谎称报班后可稳定派单、获得副业收入,以此误导本人支付100元设备定金。随后,对方以“先学后付”名义诱导本人签订《播音配音课程销售合同》,实则引导本人办理12期分期付款(每月565元,共计6780元)。合同签署后,本人从未登录其提供的珊瑚课堂APP账号,从未观看任何一节课,未接受任何实质性的培训服务。当本人发现该机构存在问题、明确告知其不再继续参加培训并要求解除合同时,该机构依据合同中的不合理格式条款,要求本人支付2000元高额解约金,并威胁72小时内必须支付否则将起诉本人。该机构工作人员还反复以“法院起诉”进行言语胁迫。 投诉理由 1.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该机构以“兼职引流”“保底收入”为噱头诱导消费者签约,刻意隐瞒高额培训费用及分期付款的真实性质。本人作为消费者,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做出的签约决定,该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2. 设置霸王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合同中存在多处不合理格式条款: · 第6.1(1)条规定“72小时内解约需支付2000元解约金”,该金额远超机构实际可能遭受的损失,属于不合理的高额违约金; · 第2.4条规定“课程文件发送后24小时内未提异议即视为甲方义务履行完毕”,将课件发送等同于全部服务履行完毕,完全排除了消费者对未接受服务的合理抗辩权; · 第6.1(1)条规定“超过72小时后乙方不可以单方无故解除协议”,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 上述条款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格式条款无效。 3. 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无权收取费用 本人从未登录APP、从未观看任何课程、从未接受任何培训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机构在未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要求本人支付高额解约金,于法无据。 4. 违规向消费者推介培训分期贷款 该机构引导消费者(尤其针对无收入的学生群体)办理消费分期,且未充分告知分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及退费风险,涉嫌违规诱导信贷。 5. 以起诉相威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5. 以起诉相威胁,干扰消费者正常生活 本人明确告知不再继续培训后,该机构工作人员反复以“法院起诉”相威胁,对本人造成严重精神压力,属于不正当施压手段。 投诉诉求 1. 立即解除本人与广东桉启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播音配音课程销售合同》及一切相关分期协议; 2. 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100元设备定金; 3. 立即终止本人名下的12期学费分期付款计划,取消相关的快捷支付/代扣授权,确保不产生任何扣款; 4. 不得收取任何违约金或解约金(本人未接受任何服务,机构无实际损失); 5. 认定合同中第2.4条、第6.1(1)条等不合理格式条款无效; 6. 对该机构虚假宣传、设置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广东桉启思 广东桉启思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6780元
投诉编号:
101802722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