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5天逾期竟收15000元利息,超正常利息1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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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本人向上海农商银行(下称“贵行”)申请鑫E贷消费贷款20万元。客户经理线下发放优惠券后,实际执行年利率4.41936%,分36期等额本息还款,还款日每月16日。本人已按期还款31期。 2026年6月16日,本人因资金周转困难逾期5天。6月21日主动全额还款21435.27元后,发现第32期利息高达15295.23元,此前各期仅100余元,差额超150倍! 致电客服后被告知:因逾期致优惠券失效,恢复原始利率9.207%重新计算全部贷款利息。 本人认为银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合同第7.1.4款约定逾期即取消优惠、恢复原始利率9.207%、重新计息。该条款致使利息从100余元暴增至15000余元,属重大利害关系条款,但该极端后果未被单独突出提示,消费者难以预见其实际影响。 二、5天逾期按罚息仅约100余元,却被收15000余元,是实际损失150倍以上,严重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三、合同第7.2款已约定逾期罚息,第7.1.4款又叠加追溯计息,同一行为双重惩罚。 四、合同第9.5.4款授权银行不验证密码、不经通知,从任何账户直接划扣资金,绕过安全验证、范围过宽、剥夺异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