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盛悦源律所违规预收费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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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7月向四川盛悦源律师事务所预先转账4000元,作为案件意向预付款。截至今日,本人没有点击电子签约按钮,未完成电子签名,双方没有成立合法有效的书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委托关系并未生效。 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四川省律师协会执业规范,律所应当先签订正式书面委托合同,再收取律师费,贵所先收费、后补发合同文本,属于违规预先收费。贵所至今没有向我交付任何书面文书、证据整理、立案指导等实质性法律服务,仅有简单口头沟通。 现正式通知贵所3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还4000元预付款。贵所业务员声称“付款即视为认可全部合同条款,中途放弃委托属于违约,全款不予退还”,该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若无故克扣我的预付款,我将携带转账记录、未生效电子合同PDF、完整聊天记录,向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四川省律师协会提交正式书面投诉,举报贵所违规预收费、利用格式条款胁迫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