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聿乘文化利用霸王条款拒退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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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6月15日与杭州聿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小红书私教电子协议,一次性支付3000元购买90天线上小红书运营指导服务。 该公司提供的是预先拟定、不可协商的格式合同,存在多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1. 合同第二条第6条约定,只要提供过教学指导,消费者一律不得退款,直接剥夺消费者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的法定权利; 2. 合同第四条第2条单方面规定,若学员未完全按照商家指导操作,商家可直接终止服务且全额不予退费,仅加重消费者责任,完全不约束商家服务敷衍、指导缺位、未履约的违约责任,双方权责严重失衡; 3. 合同仅约定纠纷只能在商家所在地法院起诉,大幅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不合理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 4. 合同保密、追责条款仅约束消费者,商家泄露本人账号、个人信息无需承担责任,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 商家收取全款预付款后,指导服务交付标准模糊,答疑、运营辅导经常敷衍,未完整履行90天指导义务。我多次主动和商家沟通,要求按照实际剩余未服务天数退还对应费用,商家始终以合同“概不退款”条款为由强硬拒绝协商,拒不处理退费事宜。 商家利用不公*格式条款侵害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合法权益,拒绝合理退费,严重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恳请*台介入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