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比德文电动车老板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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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在荆州区屈原路比德文专卖店2800元购买一辆黑色电动车,另外付了400元,口头约定包买电动车保险和上牌。电动车于2020年10月23日在荆州市沙市区吾悦广场被盗,报警后派出所已出立案回执,在走保险理赔时发现买电动车保险时商户跟我买的是家庭治安财产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必须家里被盗才能理赔。鉴于别人电动车被盗车辆买的电动车保险理赔成功情况,当时我要求买的是电动车保险,而不是家庭财产治安团体险导致车辆被盗理赔失败。我投诉至荆州区12315,12315工作人员说由于购车收据上没有写明付款的用途明细,且金额没有写全收据上写的3000月,并不是3200不予受理,对于我这种哑巴亏,能够主张商户用买电动车保险的钱买便宜的治安团体险导致车辆被盗理赔失败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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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购买时候应该有提供相应的保单信息,您没有在当时提出异议,这个对您维权不利。建议联系保险销售员了解更多情况,收集更多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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