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的隐瞒及欺骗性营销
网友保保
已完结
2021年5月15日我收到一个湖北武汉的电话说他是POS机商家,免费送我一台POS机。货到时需要我先垫付一下39元快递费,POS机激活之后就会把39元快递费返还给我,我同意了。 2021/5/18号下午5点30分左右拿到POS机,我询问商家(湖北省武汉市POS机工作人员,工号是007)如何激活,然后商家从微信里发给我小程序,按照步骤我激活完成。完成后,商家说:要有第一次399.00元交易流水(并未告知我399元会被冻结),商家收到流水单后就把39元快递费反还给我。于是我把我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南浔银行卡号是6230****0160账户里面399.00元转入山东省新泰市我农业银行6228****8473账户里。南浔银行账户里钱被扣了,但是我的农业银行账户并未收到399.00元的转账。咨询商家,商家说:399.00元在我个人的账户里面,目前处于未结算的状态,规定在三个月,每个月满5000.00元交易额或者达到符合条件就会自动退还到我的结算卡里。商家把39元快递费通过微信返还给我。我觉得受到了营销式欺骗。当我要求退款时,商家说:钱在我个人账户退不了,除非达到规定的条件。
投诉进度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