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琰文教育诱导分期付款及后续骚扰威胁的投诉
唐凝语
投诉山东琰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人2024年2月3日晚上23时46分在兼职老师的诱导下办理分期付款已购买配音艺术专修班课程,用他发来的二维码进入信好付小程序办理分期付款,报名前机构老师诱导我说可以分期购买课程,并且一单一两百,可以边学边赚,并发出大量的接单打款图片,说每个月保底都有600到1600的收入。他给我发送大量的兼职收益图片,诱导我报名他们的课程,并诱导我自愿签署分期付款的信息。购买之后想了很多,因为我是学生承担不起分期付款,生活费不支持,没钱支付后续的钱,且和在之前和我介绍的工资保底的要求不一样,保底的价格也不一样,工作的方式和内容也不一样,我学了一段时间之后觉得不对劲就把兼职老师以及讲课老师统统删除,但现在一直打电话发信息威胁我骚扰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机构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且现在还给我发了莫须有的律师函,还说要冻结我的银行卡等等一系列的威胁行为来威胁我给他们付款5000元,还拿我的手机号注册各种各样的诈*APP,一直在发信息骚扰我,诉求内容是不要再泄露我的私人信息,取消分期合同,停止骚扰我以及我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