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贷系统性金融欺诈与暴力催收投诉
网友保保_Yv4lQMCV
处理中
本人于2017年8月与2019年1月分别与被投诉 方签订贷款合同,遭遇其系统性金融欺诈与刑事侵害,具体如下: 1. 两笔贷款中的诈*犯罪 •第一笔贷款(2017.8): 合同金额90,552.36元,实际到账仅60,543.31元,平台以“服务费”名义预先扣除30,009.05元(违反《民法典》第670条)。 •第二笔贷款(2019.1): 合同金额64,800.00元,平台故技重施: 以“管理咨询费”名义扣除25,209.33元(无任何服务凭证); >实际应到账39,590.67元,但本人银行卡仅收到19,945.20元; -19,645.47元贷款资金被平台非法截留(涉嫌《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2. 暴力催收涉及刑事犯罪 2025年6月17日起,催收员多次实施以下行为:3.违法债务催收链条被投诉方纵容催收机构: •要求将所谓“欠款”打入非合同约定账户,违反《反*法》第16条; •在本人已超额还款103,014.52元后,仍虚构债务59075.61元进行勒索 •冒充本人就职单位工作人员,虚构“已被辞退”事实,要求本人办理离职(证据:短信料图+录音)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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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要求平台立即清除我的虚假欠款记录,结清全部账款,修复我征信中关于该平台的不良记录。依法赔偿我超额还款损失,因暴力催收和冒充我单位工作人员给我造成的精神损害和心理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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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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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催收,如有异议请走法律程序。否则我将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律来判定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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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第一笔贷款合同期是36期的,已还16期共计金额48122.08元,之后在2019年1月开始签了第二笔循环贷,合同期也是36期,已还24期共计金额71818.42元。最后一笔还款是在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开始逾期。在签订第二笔循环贷的协议时,对方出具了一个借款确认函,里面提到第一笔贷款总金额90552.36元,已还16期,金额48122.08元,剩余42954.8元未还,第二笔循环贷用于一次性结清第一笔贷款。第二笔合同金额为64800元,提前扣除管理咨询服务费25209.33元,实际到账金额19945.20元。
平台上的逾期记录中显示:我还有13期待还,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共59075.61元,本金为:26115.28元,自称平台贷后的客服与我协商要求我一次性支付22000元结清所有欠款,还声称为我减免了全部利息罚息和违约金,并将本金26115.28元优惠到22000元。后协商未成,我回复不能在她规定的时间内打款,于是对方说那就债务转让给其它债权公司。第二天自称债权公司的人受宜信平台委托向我催债,要求我讲本金利息罚息和违约金共59075.61元打到他的公司账户上。
另外:冒充我单位工作人员通知我办理离职的手机号码是:135 2400 2245,女,她自称姓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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